中央革命根據地斗爭時期毛澤東的經濟建設思想
從1929年初毛澤東率領紅四軍開創贛南、閩西革命根據地,到1931年11月中央革命根據地的正式建立,再到1934年10月中央紅軍撤出根據地進行長征止,前后近六年的時間,在此期間毛澤東在領導根據地軍民開展軍事斗爭、政治斗爭的同時,還領導根據地軍民致力于經濟建設,并在實踐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關于根據地經濟建設的思想。認真總結毛澤東在這個時期的經濟建設思想,對當前的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有著借鑒和指導意義。
一、經濟建設重要性思想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毛澤東一直強調經濟建設的重要性,他認為“戰爭不但是軍事的和政治的競賽,還是經濟的競賽”①。在中央革命根據地斗爭時期,由于惡劣的戰爭環境,“有些同志認為革命戰爭已經忙不了,哪里還有閑工夫去做經濟工作”,“他們認為在革命戰爭環境中沒有進行經濟建設的可能,要等戰爭最后勝利了,有了和平的安靜的環境,才能進行經濟建設”。②毛澤東對這些同志的意見進行了嚴厲地批評,他告誡說:“如果不進行經濟建設,革命戰爭的物質條件就不能有保障,人民在長期的戰爭中就會感覺疲憊。”③他進一步強調:“工農群眾如果對于他們的生活發生不滿意,這不是要影響到我們的擴大紅軍、動員群眾參加革命戰爭的工作嗎?所以,這種以為革命戰爭的環境不應該進行經濟建設的意見,是極端錯誤的。”④毛澤東在批評這些同志錯誤思想的同時,還闡明了經濟建設在革命戰爭中的重要地位。
首先,毛澤東認為進行經濟建設能夠有力地支持革命戰爭。他指出:“只有開展經濟戰線方面的工作,發展紅色區域的經濟,才能使革命戰爭得到相當的物質基礎,才能順利地開展我們軍事上的進攻,給敵人的‘圍剿’以有力的打擊。”“也才能使我們的廣大群眾都得到生活上的相當的滿足,而更高興地去當紅軍,去做各項革命工作。”⑤
其次,毛澤東認為進行經濟建設對鞏固工農民主政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央革命根據地斗爭時期,由于各級革命政府大都建立在廣大農村地區,要想實現無產階級的領導權,必須建立鞏固的工農聯盟。而要鞏固工農聯盟,就只有搞好經濟建設,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因此,毛澤東指出應“為著從經濟建設去鞏固工人和農民的聯盟,去鞏固工農民主專政,去加強無產階級的領導”⑥。
這一時期,毛澤東不僅闡明了經濟建設在革命戰爭中的重要性,而且也正確地分析了經濟建設和革命戰爭的相互關系。如果根據地的反“圍剿”戰爭不能取得勝利,根據地丟掉了,也就不可能進行經濟建設。基于這樣的認識,毛澤東明確指出:“在現在的階段上,經濟建設必須是環繞著革命戰爭這個中心任務的。革命戰爭是當前的中心任務,經濟建設事業是為著它的,是環繞著它的,是服從于它的。”⑦另一方面,發展了國民經濟,改良了群眾生活,無疑地就會極大地幫助擴大紅軍的工作,使廣大群眾踴躍地開向前線上去。⑧
二、商品經濟思想
中央革命根據地建立之初,毛澤東就明確提出:“城市商人,積銖累寸,只要服從,馀皆不論。”⑨為了進一步了解商業情況,1930年春毛澤東第一次以城鎮商業為中心搞了尋烏調查。他在仔細分析尋烏城市場構成后總結道:在這里,圩場生意代表半自然經濟,店鋪生意代表商品經濟,前者和后者的比例為3∶7。這樣在尋烏城“商品經濟勢力超過自然經濟很遠了”⑩。它是“一個手工業商品和資本主義商品交戰表演了劇烈的榮枯得失的地方”(11)。但是毛澤東從尋烏城的職業分布情況,調查到在尋烏城有60%的人員從事農業,而從事手工業和商業的僅為15%,因而它還不是近代化城市,“完全是一個農業手工業城市”(12)。雖然手工業和商業的人數的比重僅次于農業人數,但在政治上無多少地位。由于帝國主義、大資產階級和高利貸的壓榨,農村地主階級對農民重租重利的剝削,造成農民貧困,導致城市商品經濟日益衰敗,從而造成中小工商業者處于破產或半破產的境地。毛澤東在《尋烏調查》中以大量的客觀事實說明應對中小工商資產階級采取保護政策,不得任意侵犯他們的利益。中小工商業者的存在,將是解決紅軍士兵的供給和人民生活需要的重要力量,并批判了不調查研究,脫離實際想當然地制定打擊中小工商資產階級的過“左”政策。毛澤東在1930年10月19日《給湘東特委的信》中強調:“關于資本問題,我們認為目前無條件地沒收一切工廠商店是不對的,應該沒收反革命的商店與軍閥官僚資本的工廠商店,對于不是違反蘇維埃勞動法的資本,應用工人監督資本的方法來限制他,克服他的陰謀(移開資本,怠工不辦貨)。”(13)這一政策贏得了中小資產階級的歡迎,他們紛紛為紅軍籌款籌糧、籌布,贊助工農革命,支持革命戰爭。
另外,這個時期毛澤東在強調發展商品經濟的同時,又強調要有計劃地、不能毫無限制地任其發展。他提出:“在散漫的手工業基礎上,全部的精密計劃當然不可能。但是關于某些主要的事業,首先是國家經營和合作社經營的事業,相當精密的生產計劃,卻是完全必需的。確切地計算原料的生產,計算到敵區和我區的銷場,是我們每一種國營工業和合作社工業從開始進行的時候就必須注意的。”(14)
三、對外貿易思想
由于敵人的軍事“圍剿”和經濟封鎖,加之不法奸商和反動分子的破壞,根據地的對外貿易面臨著極大的困難,根據地內的日用消費品十分緊缺,嚴重影響了根據地軍民的生活。在這種情況下,毛澤東提出了思想上重視和管理上加強的對外貿易思想。毛澤東舉例說:江西省“萬安、泰和兩縣的農民五角錢一擔谷賣給商人,而商人運到贛州賣四塊錢一擔,賺去了七倍”(15)。“商人到梅縣買鹽,一塊錢七斤,運到我區,一塊錢賣十二兩。這不是嚇死人的剝削嗎?”(16)他指出:“我們有計劃地組織人民的對外貿易,并且由國家直接經營若干項必要的商品流通,例如食鹽和布匹的輸入,糧食和鎢砂的輸出,以及糧食在內部的調劑等,現在是異常需要的了。”(17)并強調:“打破敵人的經濟封鎖,發展蘇區的對外貿易,以蘇區多余的生產品(谷米、鎢砂、木材、煙、紙等)與白區的工業品(食鹽、布匹、洋油等)實行交換,是發展國民經濟的樞紐。”(18)為了發展對外貿易,毛澤東要求各級政府的主席團、國民經濟部和財政部的同志們,要把發展貿易這項工作經常放在議事日程上去討論、去督促、去檢查。號召群眾為鞏固金融、發展貿易而斗爭。在毛澤東的領導下,1933年4月,正式成立了中央國民經濟部對外貿易總局,又稱中央對外貿易局,并在贛縣的江口、閩西的汀州、會昌亂石、吉安值夏等地設立了直屬對外貿易分局,以管理中央革命根據地對外貿易事宜,設法打破封鎖,保證根據地境內的生產品與境外的商品,得以經常的交換,消滅農業生產品與工業生產品價格剪刀差現象。對外貿易局的管理主要是通過關稅調節、現金出口管理、重要物資出口控制以及頒發出境護照等辦法來有計劃地發展對外貿易。在具體到糧食流通的問題上,毛澤東指出:“每個縣要設立一個糧食調劑分局,重要的區,重要的圩場,要設糧食調劑支局。一方面要使我們的糧食,在紅色區域內由有余的地方流通到不足的地方,不使有的地方成了堆,有的地方買不到,有的地方價格過低,有的地方價格又過高;一方面要把我區多余的糧食,有計劃地(不是無限制地)運輸出口,不受奸商的中間剝削,從白區購買必需品進來。”(19)
經過中央對外貿易總局和下屬機構及廣大紅色外貿戰士的共同努力,根據地的對外貿易工作取得了極大的成功,為打破國民黨對根據地的經濟封鎖,緩解根據地物資供應緊缺的困難,滿足根據地軍民生活,支援革命戰爭,促進根據地經濟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
四、多種經濟成分并存思想
允許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是毛澤東在這一時期發展根據地經濟的又一項重要內容。毛澤東認為:“現在我們的國民經濟,是由國營事業、合作社事業和私人事業這三方面組成的。”(20)
中央革命根據地的國營經濟是依靠政府力量投資發展起來的,主要是軍事企業和軍需企業,還有一些結合各地資源特點建立的紡織、采礦等企業以及后來建立的國家銀行和中央造幣廠。由于戰爭環境的影響,根據地的國營經濟的整體經濟實力比較薄弱,但毛澤東堅信國營經濟的發展前途非常可觀,他指出:“國家經營的經濟事業,在目前,只限于可能的和必要的一部分。國營的工業或商業,都已經開始發展,他們的前途是不可限量的。”(21)為了成就將來的社會主義的基礎,他認為應該“爭取國營經濟對私人經濟的領導,造成將來發展到社會主義的前提”(22)。
合作社經濟是中央革命根據地的另一種經濟成分,它是由中央革命根據地的群眾集資建立起來的一種集體經濟。當時,國民黨對根據地進行了經濟封鎖,中央蘇區與白區的經濟聯系依靠一些商人暗地來進行,而其中一部分商人哄抬物價,嚴重損害了群眾的利益。于是,一些蘇區群眾為了避免奸商剝削,集資建立了合作社性質的商業合作社,后來發展到農業合作社、手工業合作社、金融合作社。毛澤東認為合作社經濟應該同國營經濟一樣大規模地發展。他預言“合作社經濟和國營經濟配合起來,經過長期的發展,將成為經濟方面的巨大力量,將對私人經濟逐漸占優勢并取得領導的地位”(23)。毛澤東對合作社發展的提倡大大促進了中央革命根據地合作社經濟的發展,到1933年江西福建兩省17個縣已有各種合作社1423個,股金30余萬元。合作社的發展在沖破國民黨的經濟封鎖,抵制商人和高利貸的剝削,調劑資金和勞動力的分配上起了一定的作用。
私人經濟是中央革命根據地的又一種經濟成分,由于根據地建立在自然經濟占主導地位的贛南閩西地區,私人經濟在根據地經濟結構中占據顯著優勢,它主要是以小生產為基礎的個體農業、手工業和商業。在中央革命根據地時期,有一部分人受“左”傾路線影響要求對私人經濟的發展采取限制的政策,毛澤東及時地進行了糾正,他認為在根據地特殊的戰爭環境下,在國營經濟和合作社經濟不能迅速發展的條件下,應該保護私人經濟。他指出:“我們對于私人經濟,只要不出于政府法律范圍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獎勵。因為目前私人經濟的發展,是國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所需要的。私人經濟,不待說,現時是占著絕對的優勢,并且在相當長的期間內也必然還是優勢。”(24)
毛澤東對中央革命根據地三種經濟成分的分析和論述,為新民主主義革命三大經濟綱領的制定奠定了基礎,為新民主主義社會經濟結構的規劃提供了最初模型,同時,對今天堅持和發展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也有著重要的借鑒和指導意義。
注釋
①《毛澤東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24頁。
②③④⑤⑥⑦⑧(14)(15)(16)(17)(19)(20)(21)(22)(23)(24)《毛澤東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9、119—120、120、120、119、123、126、132—133、121、122、133、121、133、133、130、133—134、133頁。
⑨(11)《毛澤東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52、132頁。
⑩(12)《毛澤東農村調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93、99頁。
(13)《毛澤東年譜》上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20頁。
(18)《中央革命根據地史料選編》,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41頁。
責任編輯:何 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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